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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修约定90天工期拖了四个多月未完工

448人已浏览 时间 : 2016-05-28 10:10:24

导语:  今年1月底,市民陈先生找了一家装修公司并选择“全包”装修。按照约定,工程有效期为90天,也就是说在2016年4月底前应全面完工。随后,陈先生支付了52200元预付金。然而直到5月中旬,装修仍未完工,且磁砖品牌、部分装修材料颜色都与合同约定不符,新房水管也出现了渗水现象。无奈之下,陈先生向蓬江区消委会投诉。调解过程中,装修公司以未缴齐尾款为由拒绝整改,消委会建议消费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…

  今年1月底,市民陈先生找了一家装修公司并选择“全包”装修。按照约定,工程有效期为90天,也就是说在2016年4月底前应全面完工。随后,陈先生支付了52200元预付金。然而直到5月中旬,装修仍未完工,且磁砖品牌、部分装修材料颜色都与合同约定不符,新房水管也出现了渗水现象。无奈之下,陈先生向蓬江区消委会投诉。调解过程中,装修公司以未缴齐尾款为由拒绝整改,消委会建议消费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,消费者表示理解。

  近年来,有关装修方面的消费投诉呈逐年上升的趋势,家庭装修方面的消费投诉成为新的消费投诉热点之一,为此,蓬江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家庭装修时要注意以下四点:

  一是合同。很多的装修合同都是格式合同,而大部分的消费者对合同文本都不太熟悉,装修公司往往就会利用这点,在个别条款上钻空子。对此,消费者要特别注意,好好琢磨条款,在订立合同时要清楚地表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对容易产生歧义的条款,要进行详细说明。

  二是价格。装修公司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,会事先故意将报价压低,然后在施工过程中以各种理由不断要求消费者追加工程款。对此,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在合同中注明详细的付款细则,另外不要预付过多的工程款。

  三是材料。装修公司事先设计指定的材料往往是高档或较高档的,但是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往往偷梁换柱,以次充好。对此,消费者对于材料采购最好要亲历亲为,以防止对方多报、谎报,以次充好,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。

  四是施工。大部分的消费者在装修时往往都不在现场。这时,不少的装修公司就会趁机在墙壁处理、管线暗埋等无法检查到的地方偷工减料。对此,消费者应不定时去现场查看,多与装修公司或者装修人员进行沟通,做到多查看、多询问,以避免装修后的系列隐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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